主食产业公司劳动合同解除规定
主食产业公司劳动合同解除规定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主食产业公司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和录用条件的;
1.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1.4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5因发现员工提供的有关情况严重失实,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约的。
第二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违反有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时,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员工退休;
2、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3、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4、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解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如果是其他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及其他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等,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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